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提升全省疾控系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现启动2026年度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研课题主要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以培育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为目的,使其能够达到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的研究水平,为我省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储备研究力量。主要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的重大需求,针对重点人群健康改善、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等方向,由多学科联合实施具有示范应用、辐射带动作用的科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与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匹配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需提供省人社厅批件),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范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院。
拟立项4项,每项支持经费2万元。
(二)青年项目。为培养一批疾控系统和传染病防治领域优秀学术骨干,建设青年人才队伍,培育科技后备人才,开展自主选题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有疾控系统和传染病防治领域课题研究经历者优先。
拟立项10项,每项支持经费1万元。
(三)面上项目。以疾病防控和传染病防治需求为导向,全面推动多领域的技术应用性研究与创新发展。聚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研究,防治技术应用研究和疾控事业管理研究,传染病防治高质量发展研究。深入开展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消毒学、卫生检验学、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管理学等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相关领域技术研究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课题创新程度、技术发展前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支持重点领域等条件确定省级经费支持项目。
拟立项40项,每项支持经费0.5万元。
二、课题研究周期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实施年限为两年,即开始时间为2026年9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8年8月31日。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实际主持本次申报项目的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可完成项目任务并结题,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的,所在单位需提交能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且每年每人限报1项(3个申报类别只能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项目参与人员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能够实际参与完成课题研究。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无配套经费支持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2.未经学术审查、伦理审查的课题(除不涉及伦理审查的情况)不予申报、立项;
3.无相关前期研究积累、缺乏相应研究基础的课题,不予立项。
4.正在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者,不得以相同相似内容申请科研课题;
5.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科研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6.被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7.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其他规定情况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四、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按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认真填报课题申请书、本课题相关的研究积累、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查新检索结果原件)等必要审核材料。
(二)申请课题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与其他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合作内容、期限、经费、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
(三)预期成果。科技项目预期成果须简要、明确,易于量化,项目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不简单把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夸大预期目标,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以及专利、技术标准、防控策略等产出。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和经费等考核指标一般不得调整。
五、申报程序
申请人填写《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相关附件,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由申报单位进行审核。
请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附件1-3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纸质材料3份)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3:2026年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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