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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关于我院获得 2023 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 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核、公示等程序,我院共获得“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一般项目6项,每项资助经费为5万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项目负责人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在符合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项目经费。各部门请于12月8日前将“包干制”项目预算表报送科研处。 2.使用本计划资金产生的研究成果均须标注“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且一个成果不能标注 2 个或以上本计划项目编号。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2663701 附件:2023年度黑龙江省“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立项项目清单.pdf 科研处 2023年12月6日
2023-12-06
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办法(试行)》(黑教规〔2022〕16号)中“每年从在我省就业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学位论文中遴选100篇优秀论文”的部署,黑龙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3年度“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申请人应在2023年度取得学位,且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就业并从事科研工作或自主开展科技创业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2022年秋季学期以来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其学位论文确属优秀,也可以参评。 2022年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被资助者不可申报。 同时,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能提供项目开展所应具备的科研条件,并具有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的管理能力。 二、资助原则 “新时代龙江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立项资助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聚焦应用、服务龙江”的原则进行。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契合龙江振兴发展现实需要,有助于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关键技术供给能力,加速领域科技成果落地,可形成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具备较高的应用价值与前景。项目研究周期
2023-11-30
关于公布2023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365上市公司官网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齐齐哈尔医学科365上市公司官网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公示期已经结束,医学科365上市公司官网决定资助23个项目,其中,青年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18项,博士滚动支持项目5项,资助经费总计115万元。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书》,于2023年12月6日11时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同时请各单位督促立项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如期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科365上市公司官网项目立项名单.xls 附件2 齐齐哈尔医学科365上市公司官网项目计划任务书.doc科研处 2023年11月28日
2023-11-30
关于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和超期科研项目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及完成率,将对我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鉴定),同时对超期项目和结余经费进行清理,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结题(鉴定)要求 (一)申请结题(鉴定)的项目应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 (二)具有资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提供形式应严格按照下达《申请书》上“成果提供形式”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主管部门有备案)。如《申请书》上无“成果提供形式”,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教育厅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对于未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申请科技成果结题(鉴定)的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体现在成果中,其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各级科技项目下达单位项目类别、资助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为唯一标注),未标注一律不予受理; (五)按照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所有结题(鉴定)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研究期限等; (六)省科技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
2023-11-30
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3年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黑科联发38号)文件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365上市公司官网限额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需提供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证明(由二级单位和相关纪检部门同时在证明上盖章);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推荐需提供截至2022年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证明(由二级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并于2023年12月4日11时前将《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全国科普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材料1式6份(含PDF盖章版和Word版本),先进事迹介绍材料(1000字以内)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365上市公司官网科研处1610室。 联系人:刘宇超 电话:2663701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推荐评选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黑科联发38号).pdf 附件2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2023-11-29
2023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论文、研究报告评议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院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365上市公司官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院本部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机关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论文和研究报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议。最终认定以下53人主论文合格,13人研究报告合格,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主论文(43人): 拟晋升正高级人员(16人) 马德志 王 岩 刘婷婷 孙俊涛 纪 慧 张可勇 陆 欣 陈辛欣金海峰 郑佳薇 郝利国 隋小宇 程 宇 温宪春 裴芳艺 滕 辉 拟晋升副高级人员(29人) 马春辉 王 洋 王 蒙 王天阳 王绍清 冯宇佳 刘 琦 刘 磊 刘继鑫 齐 磊 李 刚(医药科学研究院) 李 刚(公共卫生365上市公司官网) 李 林 李静辉 宋佳佳 初从娟 张凤娇 岳丹琪 侯惠玲 姜 明 徐 晶 郭 皓 郭伟东 曹加亮 崔 莹 隋会敏 焦 宇 谢印卓 魏洪娟(同级转职) 拟晋升中级人员(8人) 孔婉莹 朱金峰 李雪梅 吴 昊 周胜军 郑 洁 洪 洋 褚福洋 研究报告(13人): 马春辉 王 蒙 纪 慧 吴 昊 张凤娇 张可勇
2023-11-24
关于2023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上交主论文、调研报告及开展论文检索的通知
365上市公司官网直属各单位、部门: 按照365上市公司官网整体工作安排,为顺利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请各单位报送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检索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2023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术论文检索。各二级365上市公司官网(附属医院)由所在科研科统一进行检索。机关行政部门由科研处统一进行检索工作,于11月24日16点前报送学术论文检索汇总表(附件1)。已检索过的学术论文不需重复检索。 2.主论文及研究报告 (1)主论文是指一篇能代表本人从事研究领域中发表的最高学术水平科研论文。365上市公司官网学术委员会只对主论文进行1次评议,请拟晋升人员认真选择论文进行答辩。 (2)科研处只接收院本部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机关行政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主论文;拟晋升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还需提供研究报告。其他人员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评审上报人事处备案。 (3)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27日11时前,将2023年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主论文原件(附检索报告)、调研报告(附采纳证明)统一上交科研处。 各附属医院于2023年11月
2023-11-24
关于申报 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齐齐哈尔市医药行业科技人员科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现组织申报 2023 年度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奖种类: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 1.拟申报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应用二年以上。 2.拟申报的项目需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办理完科技成果登记。 3.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应通过验收后二年以上,并有被采纳、应用的证明。 4.申报受奖限额人数为:一等奖项目组成人员不超过 11 人;二等奖项目组成人员不超过 9 人;三等奖项目组成人员不超过 7 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下载《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附件 1),按《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 2)的要求,全面、准确地填写申报书中各项内容,如实反映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 2.《齐齐哈尔市医院管理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附件材料须装订成册(A4 开,左侧竖装,不另加封面,不用塑料封皮或文件夹),一式 8 份,其中有一册带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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